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是为长期处于完全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连续5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4年,我国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18786.34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46.25万人。
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8837家,护理服务人员29.28万人。
伴随着我国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绝对数量增多,失能老年人数量也在快速增加与自理老年人相比,失能老年人照护需要投入更多时间精力。

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在职业分类大典中新增”长期照护师”职业工种,并于2024年2月共同发布了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将长期照护师正式纳入职业体系。
目前,获得技能证书并正式上岗的长期照护师已基本覆盖全国所有省份。


1.长期护理保险提供服务的对象是经失能评估达到一定标准的长期失能人员。
2.长期失能人员完全或部分丧失了生活能力,可能伴随着吞咽功能障碍,言语障碍,运动障碍等多种生活困难,大多会伴有慢性疾病。




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该职业具备的特殊技能要求:
1.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能力。
2.基本医疗护理知识,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可以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3.良好的道德素养。
4.知晓长期护理保险基础知识,按要求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因此,长期照护师是将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健康管理,长期护理保险等专业知识与技能融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

五级/初级工:需掌握生活照护,基础护理,应急处置,功能维护相关技能。
四级/中级工:需掌握生活照护,基础护理,对症护理,功能维护,心理照护相关技能。
三级/高级工:需掌握基础护理,疾病护理,功能维护、心理照护相关技能。
凡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身心健康,拟从事或正在从事相关长期照护服务工作的人员都可以自愿报名参加长期照护师培训和考试。
2.目前,全国多地已发布通知,陆续开展考试。
3.浙江省正在稳步推进长期照护师3.报名详细请咨询:
张老师1886820092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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